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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培训暨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06-30 点击数:

    近期,学院召开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培训暨专题研讨会,院领导李京田、段永照、卢家峰出席。

交流研讨前,质量管理办公室为各分院、部、处、室、中心配发了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培训电子包。与会人员现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指示及主持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坚决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部分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部分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部分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部分内容。

科研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有关同志围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开展全员培训情况,开展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相关政策文件清理整顿进行了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卢家峰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对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思考,就大思政体系构建、改革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等内容同与会同志做研讨交流。

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段永照现场分享了近期外出参加培训的心得和体会,并建议学院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教育评价改革宣传氛围。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京田指出,广泛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学院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在学院双高校建设进程中,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他强调,坚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是学院双高校建设和提质培优工作中坚持不变的原则。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科研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及质量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培训暨专题研讨会。

    据悉,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自2020年12月以来先后两次开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专题培训,学院主要领导结合参加自治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培训收获及时就《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改革教师评价、改进教师科研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为中层及以上干部专门解读。3月-4月,学院围绕《总体方案》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先后邀请职业教育专家面向教职工开展了2场线上专题讲座培训。5月中旬,学院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对照11项严格禁止类、11项克服纠正类、5项控制限制类清单,全面排查《<总体方案>负面清单》。6月下旬,学院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培训,创新评价工具,依托大数据分析与质量管理平台,开展教学规范督导、听课督导、优质课线上观摩,不断深入开展涵盖“学院、专业、课程、教师、学生”5个层面的教学工作自我诊断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