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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1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学位认证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8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8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6年8月1日后出生的。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1-8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请在规定时间定按要求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各岗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招聘单位及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因报考者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更换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

七、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4-23579790994-2334923。

八、相关待遇

1.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在住房分配、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它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4.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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