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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作者:招生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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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

实施方案

 

第一章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探索高职院校学生选拔机制,选拔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08年单独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透明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特制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新教学【200710号),同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1.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凡是拟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先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然后再通过我院网站或到我院进行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我院网址www.xjnzy.edu.cn

2. 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在单独招生报名之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赴我院或函寄相关材料至我院招生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函寄材料以寄到昌吉市的邮戳时间为准)。报名信息确认考生须提供本人以下书面材料:

①《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个人陈述。请重点陈述个人选报专业的优势及对该专业的认识。

③考生本人签订的《2008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参加我院2008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参加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及录取。)

3. 2008年单独招生报名时间:200842310时—51018时(北京时间)。

4.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851118时之前(北京时间)。

5.公布参加我院2008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于512514期间在我院网站公布。

三、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专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语种

计划数

学费标准

生物技术及应用

3

汉语言

35

3200

畜牧兽医

3

汉语言

35

3200

园艺技术

3

汉语言

35

3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汉语言

35

3200

酒店管理

3

汉语言

35

29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汉语言

35

3200

 

第四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学院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评。

二、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851611时—14时,北京时间)。面试时间为200851718日(每天11时—19时,北京时间)。

三、笔试:采用综合试卷,包含数学、语文、英语三个学科的知识。数学、语文、英语各100分,总分300分。

四、笔试命题:在自治区招生办的监督及自治区招生办命、译题科的指导下,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的命题小组进行命题。

五、笔试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

六、面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面试方法:面试由各专业考评组,按照面试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

八、笔试及面试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九、准考证发放:515考生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发放准考证时复核考生身份。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与面试。

 

第五章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

2.录取时间:2008522523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体检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在考生来我院领取准考证时上交学院招生办;

7.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200851921日);

8.录取通知书发放:2008527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加分政策:

2008年我院单独招生照顾加分政策遵照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有关政策执行。照顾对象为通过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经自治区招生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照顾的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者,学院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

  

工作内容

4235月日10

2008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

51118时之前

报名信息确认

512--5月14

公布参加2008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

515

考生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

51611时—14

笔试

51718

面试

519--21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522--23

录取

52426

公示2008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527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学院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2008年河北等8省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教学司【20085号)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三、本方案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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