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室管理制度
1.为规范管理学院文印工作,合理利用资源,节省学院开支,特制定此规定。
2.学院职能部门的复印、速印各类文件、资料,经学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由文印室负责执行。
3.各类通知、红头文件、通报、电子稿资料等院内发文都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各部门注意接收。发文部门请与网络中心直接联系。
4.各类文件和资料的打印由各部门自行打印。
5.文印室只负责各类试卷的印刷工作。
6.经学院批准设立的学生通讯、社团活动资料复印、速印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7.各类文件、试卷需提前3天送稿(期中、期末试卷需提前7天送稿);送印文稿在送印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
8.各部门在送印文稿时数量应计算好,防止浪费。
9.印数在500份以上的资料,由印刷厂印制。
10.学院为各部门都已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打印文稿请各部门尽量自行解决。
学院办公室 2007年3月
版权所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地址:新疆昌吉文化东路29号 联系电话:0994——234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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