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有关地、州、市教育局:
中央16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区各高等学校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把我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精神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对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情况进行“回头看”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在今年四、五月间对全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区高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以查促建,推进我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专项督查采取各高校自查和专家组检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分为高校自查、自治区专家组检查、督查后情况反馈三个阶段。4月15日前为各高校自查阶段。各高校根据自治区拟定的专项督查指标体系,逐项对照检查并赋分。通过自查,梳理已做的工作,巩固已有的成绩,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4月15日左右至5月上旬为教育厅专家组督查阶段。自治区组成两个专家组,分别对本科院校(含所属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含民办高校)进行检查评定。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根据其办学层次分别纳入上述两个专家组一并督查。自治区专家组将按照督查指标体系,对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定。5月下旬为反馈阶段。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以适当的方式对每一所高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反馈,对做得好的学校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相关人员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指标体系》(见附件)印发你们,请按照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自查,实事求是地撰写自查报告,做好迎接自治区专家组督查的准备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自治区专家组前往各学校检查评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思想政治工作处联系。
联 系 人:孙秀江 郑阳恒
联系电话:0991—2855001,2852174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指标体系》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教 育 厅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办法
一、督查目的
本次专项督查的目的是检查我区高等学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水平,切实把我区各族大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各高校自查和专家组检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高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指标体系》逐项打分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自查方式、自查内容、自查结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六个方面的内容。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组成专家组前往各高校通过听、查、巡、访、评等方式进行检查打分。
三、督查原则
无论是高校自查还是专家组检查,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通过实事求是地梳理已做的工作,客观地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以查促建,重视实效,不走过场,达到进一步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包括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领导重视;有效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党团、学生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等。
五、督查对象
本次督查的对象为自治区各高等院校。
六、督查评级及奖励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根据各高校自评情况和专家组打分结果确定等级。督查指标体系总分为500分,300分以下为不合格;300—399分为合格;400—449分为良好;450分以上为优秀。优秀单位将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专项督查指标体系
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领导重视,工作到位(70分)
1、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状认识清楚,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配套措施(20分)
①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学校各项工作中体现明显(5分)
②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展的明确目标,并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配套措施(10分)
③每学年召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研究、部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分)
2、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20分)
①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小组(5分)
② 建立了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宣传部、团委、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5分)
③党委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督促检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解决实际问题(5分)
④学校领导每学年为学生做形势与政策报告,主管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3次(5分)
3、制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度(20分)
① 保证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不低于学校学费总收入的3%(10分)
② 划拨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的年度经费,不少于生均20元(10分)
4、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10)
① 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扶持(5分)
② 在学校科研工规划中专门设置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项目(5分)
二、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110分)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合理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机构(10分)
①单独设置,由校党委直接领导(10分)
②与相关专业教学单位合并设置,由校党委直接领导(10分)
③与非相关专业教学单位合并设置(5分)
2、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新课程方案(35分)
① 课程门数和教学时数不减少(15分)
② 思想政治理论课安排正常教学时间,没有在晚上或休息日安排教学(10分)
③ 授课班级人数不超过80人(5分)
④ 使用教育部指定教材(地方课程使用自治区教育厅指定教材)(5分)
3、形势与政策课(25分)
① 形势与政策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教学要求明确(10分)
② 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办法和专兼职相结合的稳定教学队伍(5分)
③ 保证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覆盖全校学生,授课课时符合教育部规定(10分)
4、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20分)
①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至少有一门以上课程获得校级立项(5分)
②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大力推进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5分)
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全面实行汉语授课(5分)
④实践教学纳入整体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并有实施办法(5分)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规章制度及教学设施建设 (20分)
①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命题、试卷批改等规范(10分)
②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办公设施、图书资料等保证教学工作开展的的基本条件(10分)
三、积极开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190分)
1、社会实践(20分)
①学校有明确的社会实践计划和相关的考核办法、激励机制以及投入保障机制(10分)
②组织学生开展军政训练、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10分)
2、心理健康教育(35分)
①建立了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有专兼职人员和专项经费保障,满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15分)
②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程,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5)
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及建档工作(5分)
④建立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和心理问题干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10分)
3、网上思想政治教育(20分)
①建立了思想政治教育网站或网页并及时维护和更新(10分)
②建立了规范的网络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有专职网络管理工作人员(10分)
4、校园文化建设(35分)
①建有校史陈列(馆),确定了校训、校歌、校徽、校标(5分)
②重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大学文化精神(10分)
③校园人文环境、文化设施建设特色鲜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10分)
④校园文化、科技活动丰富多彩,师生参与度高,成效显著(10分)
5、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55分)
①建立了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等教育活动 (15分)
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党团组织、政工人员进公寓,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10分)
③制定了禁止师生参加宗教活动及其它非法组织的规定,并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10分)
④落实在校大学生禁止携带刀具的规定和在学校集中住宿的规定。(10分)
⑤建立了对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发放和勤工助学制度(10分)
6、就业指导工作(25分)
①建立了校院(系)两级大学生就业工作机构,有经费支持,按教育部规定配备人员,场地、设备等有保证(10分)
②就业指导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5分)
③有规范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10分)
四、发挥党团、学生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70分)
1、学生党建工作(40分)
①建立了校、院二级学生党校培训制度和班级、年级双学(学党章,学理论)小组(10分)
②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学生党支部建设(10分)
③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创新学生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0分)
④本科院校学生党员的比例达到6—8%,高职高专学生党员的比例达到3—4%(10分)
2、共青团工作和学生组织及社团建设(30分)
①学校、学院(系)团组织机构健全,按规定配备人员(10分)
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机构健全,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很好的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10分)
③建立了规范的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种类丰富,积极开展健康活动(10分)
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60分)
1、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三支队伍)在学历、职称、年龄、性别等方面,结构较为合理(10分)
2、学校建立了“三支队伍”的管理制度(5分)
3、重视提高“三支队伍”的素质,鼓励和支持思想政治教育人员攻读学位、在职进修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10分)
4、加强师德建设,经常性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考核办法并发挥积极作用(10分)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单位课时费不低于学校其他教师平均水平(5分)
6、专兼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200;每个班级都配备有班主任(10分)
7、学校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建立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在职称评定、年终考核等方面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特点,班主任工作计入工作量,有班主任工作津贴(10分)
说明:
①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办[2005]2号)制定本指标体系。
②本指标体系总分500分。一级指标等于二级指标分数之和,二级指标等于三级指标分数之和。
③赋分原则:每项三级指标赋分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可得该项指标分值的90%以上;良好可得该项指标分值的80%——89%;合格可得该项指标分值的60%——79%;不合格得该项指标分值的60%以下。三级指标体系所列内容得到完整落实并效果很好,可得优秀,其余依次递减。
④高职高专、成人院校、民办高校依据本《指标体系》,结合自身特点,自查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