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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建议
 
作者:新疆农业… 新闻来源: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 更新时间:2007-9-11 10:42:35
 

新疆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建议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  张绍全

[摘要]高等学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新疆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新疆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新疆高校和社会稳定,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高等职业院校  辅导员  现状  建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4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建议,20071月,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就我区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我区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

本次调查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巴音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这15所高等职业院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我区15所高职院校共有学生66316名;学生辅导员338名,其中专职辅导员有192名,占56.8%;兼职辅导员有146名,占43.2%。专职辅导员的师生比为1345专职辅导员队伍中研究生学历2人,占1%;本科学历142人,占73.9%;专科学历43人,占22.4%;其他5人,占2.7%。高级职称9人,占2.6%;中级职称40人,占20.8%;初级职称41人,占21%;其他102人占55.6%25岁以下的有40人,占20.8%2630岁的有59人,占30.7%3135岁的有28人,占14.5%3640岁的有28人,占14.5%41岁以上的有37人,占19.5%。党员有108人,占56%。调查表明,我区各高等职业院校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呈现出新气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新疆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各院校在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专职辅导员队伍数量配备不足

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但就本次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区高等职业院校专职辅导员的师生比仅为1345,远远低于1200这个标准。由于辅导员队伍数量严重不足,因此许多学校1名辅导员管四、五百名学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补充足够数量的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迫在眉睫。

(二)辅导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从年龄结构上看,辅导员年龄结构偏轻。我区高等职业院校专职辅导员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51.5%,这部分辅导员基本上都是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很少从其他渠道选拔。由于缺乏人生经历和工作经验,工作起来往往不能得心应手。从职称结构方面看,辅导员职称偏低。在我区高等职业院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初级及无职称的占到76.6%,中高级职称仅占23.4%。从学历结构上看,学历整体不高。辅导员队伍中研究生较少,只1%本科生是主体,占到73.9%专科学历22.4%。 从专业结构上看,思政、教育专业方面的人不多,很多在职辅导员专业背景十分复杂,大多没有受过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和培训,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辅导员工作定位不明,职责不清

明晰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是使辅导员在其基本职责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的基础。本次调查发现,我区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往往扮演着“保姆”的角色,也常常扮演“救火队”的角色。因为辅导员是学院与学生直接的沟通桥梁,学院的许多工作都需要辅导员的配合,只要跟学生有关的事情辅导员都必须负责,所以辅导员的岗位很难有一个明确定位。总之,凡是与学生有关的,最先想到的必然是辅导员。由于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能的关系,辅导员的工作难以定位,辅导员往往容易与一般行政人员不分。

(四)辅导员队伍流动机制不健全,队伍不稳定

辅导员是一支以年轻人为主体的队伍,随着时间的推移,流动是不可避免的。教育部规定,专职辅导员的任期一般为45年,这种短期化的政策,往往使学校和个人仅仅只把辅导员工作作为一种过渡,最多作为一种职业对待,一个人干上几年取得一些经验,一有机会就“改行”。因此,辅导员队伍中最缺乏的就是理论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专家。其实,这很大程度上与其发展方向不明确,流动机制不健全有关。一直以来,辅导员的工作是最忙、最累、最辛苦的,但工作的付出并未取得大多数人的肯定。一是现任辅导员究竟属于什么系列不明确;二是改做其他管理工作考核合格的应达到什么级别不明确;三是对于改做教学工作的,缺乏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进修深造的措施。而在这种短期化政策导向下,转岗分流又较难,因此大多数的辅导员对自己今后发展不乐观,担心自己的出路,这造成整个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

(五)辅导员管理机制不完善

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把辅导员编制在学校各学院,日常工作管理由学院负责,专门工作任务则安排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宣传部等职能部门;人事管理由人事处负责;任用、选拔、提升、流动则在组织部,致使辅导员长期处于多人用、少人管的状况,让人产生辅导员“用起来重要,用之后次要,总结起来可以不要”的感觉。再加上辅导员经常处在繁多而具体的工作中,做得多,思考得少,而学校又少有机会组织辅导员到其他高校学习考察或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从而造成辅导员理论水平不高,在组织上无归属感,事业上难有成就感。

(六)辅导员队伍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

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面对的直接工作对象是学生,整天与学生打交道,因此需要占用大量业余时间与学生交流、沟通,无暇去进行教学和科研。因此职称、待遇等相比专业教师较低,“工作辛苦,生活清苦”,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由于缺乏全面、量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出现“无事就是功,有事功全无”,“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我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几点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的选拔和聘任制度

建立健全高职院校辅导员有效选拔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严格辅导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选好配齐辅导员队伍,保证辅导员队伍质量。辅导员配备坚持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保证每个院(系)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有一名兼职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组织负责人等相关职务。各高职院校可根据工作需要,从离退休老同志、党政管理人员、优秀专业教师、劳动模范和技术能手中,聘任适当数量的兼职辅导员。

(二)努力完善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体制。学校党委统一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分布在各院(系)的辅导员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各院系党组织对所辖的辅导员进行直接管理和领导。辅导员实行双重身份管理体制。高校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干部。学校应当将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培养总体规划,享受培养同等待遇。要象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三)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

建议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培训纳入全疆高校教师培训规划,对全疆高职院校辅导员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同时各院校也要设立相应经费,制定辅导员培训规划,整合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坚持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对辅导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党团建设、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就业指导与职业发展、学生公寓社区管理、学生社团管理以及学生工作规程等方面专门培训,建立培训长效机制。要有计划地安排辅导员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训进修,选拔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通过培训和培养,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建立合理的辅导员职称评聘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和辅导员的实际情况,学校既可以按照辅导员职称评审标准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同时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晋升相应的职务待遇,对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辅导员,可通过设立非领导职务岗位,解决他们的职级和待遇问题。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和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成立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全省各高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定辅导员职称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评聘中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点,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五)为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创造条件

学校要积极支持、鼓励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合理确定其工作量。学校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应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给予辅导员相应的岗位津贴,并确保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不低于本校同层次专任教师的收入水平。

(六)加强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各高校要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制定辅导员工作条例和工作考核的具体方法,健全对辅导员的考核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应当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人事等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于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要将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要树立一批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他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贡献。

(七)出台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管理条例

由于高职院校没有统一的辅导员管理办法及条例,导致了辅导员队伍在定位、操作、评价等诸多环节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从客观上形成了混乱的管理局面。同时队伍的考核不到位。在管理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规章制度的支持,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往往不能量化,导致辅导员的工作量与所获评价不能达成一致。为了更好地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使该项工作更规范、更科学,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应针对高职院校的特点,出台《新疆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管理条例》,对辅导员的聘用、考核、奖惩、晋升、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

文章录入:思政教育    责任编辑:思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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