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例会制度
学生辅导员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学院和学生的纽带,是学院具体教育方案的策划者、组织者、执行者,直接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定期召开辅导员例会,能够使辅导员们在不断熟悉工作的前提下,去创造性地工作,对辅导员的培养和成长也是非常重要。为此,特制定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辅导员例会由学生处、团委负责召集主持,各二级学院所有学生工作辅导员参加。
二、每周一第四节课召开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例会。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例会可随时通知召开,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推迟进行。
三、辅导员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参加辅导员例会。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请假审请,否则按旷到处理,会议的出勤情况与辅导员年终考核挂钩。
四、会议内容主要有: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学习辅导员相关制度、条例及考核办法,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通知和文件精神,听取辅导员上周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上周辅员工作情况,传达学院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学生处长及团委书记安排近期工作。
五、参加辅导员例会的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认真准备开会发言的内容,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要向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深入了解一周来本班学生的全面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要拿出处理问题的初步意见。
五、辅导员反映上周情况。要做到不袒护、不避短、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
六、每次例会,参会辅导员必须做好记录工作,会后应及时布置工作,确保会议精神及时传达,把工作不折不扣的、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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