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对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情况进行“回头看”的要求,为把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号文件精神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在今年四、五月间对全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专项督查。2007年3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出台了专项督查办法和督查指标体系,全面启动全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工作。这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
督查分为高校自查、自治区专家组检查、督查后情况反馈三个阶段。4月15日前为各高校自查阶段。各高校根据自治区拟定的专项督查指标体系,逐项对照检查并赋分。通过自查,梳理已做的工作,巩固已有的成绩,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4月15日左右至5月上旬为教育厅专家组督查阶段。督查内容包括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领导重视;有效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党团、学生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等。
据悉,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高度重视高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为鼓励高职德育创新,办出特色,推动高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治区将组成两个专家组,分别对本科院校(含所属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含民办高校)进行检查评定。高职高专督查组将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的特色开展督查工作。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目前,新疆各高校都已经投入到迎接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的自查阶段的工作中。这次专项督查必将推动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王学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