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2 16:4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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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浙江分院:
为了加强我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做好2008年秋季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计划和专业管理。各学习中心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师资力量和生源等情况认真提交各专业招生计划,提交的专业仅限于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专业,对于特殊的单列专业要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继教院)批准。招生计划从网络平台上一经提交,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合理安排入学测试。2008秋季入学测试可以举行两次,第一次入学测试的时间定在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7月10日之间举行,第二次入学测试的时间定在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15日之间举行,具体测试时间由学习中心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安排后提前一周报继教院备案,以便安排巡考和分发试卷。
三、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一直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各学习中心一定要严格入学资格的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各学习中心应要求学生报名时认真填写《2008年秋季招生报名表》。高起专的入学资格审查由学习中心组织,审查结果报继教院备案;专升本的入学资格由学习中心初审,对于网上能查询的毕业证书,由学习中心审验原件后向继教院提供盖章的查询件,对于网上不能查询的证书学习中心必须要向继教院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军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报告),由继教院审验。入学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认真做好学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学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是整个信息采集的关键点,报名信息采集错误会影响后面的学籍和毕业电子注册,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学习中心接受学生报名时,务必要求学生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往平台导入信息前要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
五、2008年秋季招生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或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其他要求按照我校2008年网络教育招生简章执行。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招生联系人:贺老师、林老师
电话:027-67885176 027- 67885174
附: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图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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