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 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3 点击数: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 号)和《关于开展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新政教督办函〔2020〕4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0年8月起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就有关调查事宜安排如下:

一、调查时间

此次调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根据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进行,主要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 2 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可以这样参与此次调查:

1.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填写问卷参与此次调查。(如果您已关注“中国教育督导”,扫描下列二维码互动平台至“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平台”,即可参与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根据以下三种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当然也可以选择在推送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所填写的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五、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各分院组织老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坚持实事求是。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在组织和填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