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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就业辅导员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二级学院、毕业生的桥梁,为一线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业务上受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指导,有义务和责任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及时沟通。个人必须具备快速收集传递信息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二条 承担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就业实习的学生的推介工作
1、 负责毕业生和实习生的思想教育与政策宣传工作。
2、 负责就业实习的学生推介工作,为学生提供信息服务。
3、 负责毕业生协议书、合同书的收集和审核。
4、 负责分院就业指导课的实施。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第三条 承担分院对外联络工作
1、 积极参加各地各类招聘会收集相关专业就业信息。
2、 负责分院组织和协调实施的人才市场调研,每年至少一次。
3、 负责分院组织、协调和实施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建立3-5年期限的跟踪档案。
第四条 建立规范的网络体系
1、 负责建立分院用人单位信息库不少于50个,树立品牌“双基地”3-5个。
2、 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信息和现状,建立毕业生信息库,树立5-10名品牌毕业生。
3、 负责校对毕业生信息,配合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当年就业方案。
4、 建立分院的就业网站建设。
第五条 培训工作
1、 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就业指导师证书。
2、 承担对本院班主任就业工作的培训任务。
第六条 负责分院的当年的就业计划和就业总结,做好分院领导的参谋
1、 负责撰写分院年初的就业计划。
2、 负责撰写分院年终的就业总结、自评材料。
第七条 承担分院的学生就业的研究工作
1、 每学年至少应发表一篇有关就业论文
第八条 保质保量的完成就业指导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
动物科技学院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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