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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校高级班教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党校高级班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提高党性修养,保障和促进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党校高级班教学工作做出安排,具体事宜如下:

一、教学对象:

学院党校高级班的培训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培训要实现10%学生参加的目标。

二、教学内容:

学院党校高级班主要以《党章》、《新疆农职院学生党员先进性标准》、《入党发展程序》等内容为主,各分党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部分选修内容;教学方法分为课堂教学、主题实践活动、自学、座谈、撰写研究论文等多种形式;高级班总学时不得低于15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得少于8学时。

三、相关要求

1、本年度党校高级班教学委托各二级学院分党校进行组织开展,分党校要做好教学计划、课时安排、教学组织、教学检查、成绩考核等相关工作。结业考试由党办负责出题,考试前到党办领取试题。

2、分党校要组织好结业考试和研究论文的撰写、收集、批阅工作。考核工作按《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党校工作的通知》(新疆农职院党办字[2008]3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考试结束一周内,将考试成绩和优秀论文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3、各分党校务必在5月中旬完成高级班教学任务。开课前一周,要将教学计划(课程内容、授课地点、授课教师、参加人员)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4、各党总支要做好教学计划、课时安排、教学检查、教案、学员名单及成绩等材料的整理存档,保存期3-5年。

党委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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