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治区2008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博格达宾馆举行。自治区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办公室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地州教育局领导和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等近20家区内外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008年4月21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2008年河北等8省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教学司[2008]5号),23日,自治区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文件(新教函【2008】32号),批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在区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2008年4月25日自治区招生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同一天,自治区2008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标志着自治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拉开帷幕。
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是国家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决定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核盖章录取的一种方式。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8】5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的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实行单独招生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将考生的报名、考试、划线等有关情况报省、区、市招办备案,并直接到省、区、市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通过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可以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之所以能成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单位,一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全国有作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的责任;二是毕业生就业率高。2007年,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达99.12%,就业率连续四年名列全疆同类高校之首。学院按照专业背靠企业群的思想,与300多家企业建立了实习、就业“双基地”,每年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有2000多用人培养订单,可以保障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三是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专业都是学院的优势专业。学院依据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棉花、粮食、特色林果和畜产品四大基地和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战略,结合学院实际,确定的、“畜牧兽医”、“园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等专业,都具有极强的优势,也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四是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了校企、校乡(县)、校校联合办学,“企业冠名班” 已成为学院校企合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定单培养比例达到100%。
2008年教育部选定在全国8省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个也是唯一一所开展此项工作的院校。计划在6个优势专业中单独招生210人。报名工作从4月25日开始,5月10日结束。
2008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校负责、自我约束、行政监督的原则,建立单独招生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全过程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监督,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以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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