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对示范院校建设工作的管理,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70613——教高司函[2007]91号“关于开展‘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建设进展调查的通知”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示范院校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查要求见教高司函[2007]91号文件。
一、各重点建设专业自查重点如下:
在对重点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启动工作做整体汇报的基础上,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的突出进展。
2、“双师”结构队伍方面的进展或举措。
3、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启动和进展情况。
4、其他项目建设启动和进展情况。
5、示范高职项目批准立项后,二级学院的整体变化、从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的启示以及已呈现出来的《建设方案》预期成效之外的效果。
二、其它专业及有关部门按照教高司函[2007]91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查。
三、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查材料务必于6月17日交到示范院校建设管理办公室。
示范院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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