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公司、农场:
至2006年2月17日,学院应在校学生全部返校报到,各项工作已经正式开展。开学初学生多数携带大量现金,或为学费、或为学期生活费及部分贵重物品,加之部分学生准备离校实习,在此期间极易发生学生所携带的钱、财、物品丢失或被盗现象。按照上级政府部门做好开学初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处、室要及时做好提高本部门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宣传教育工作,随时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积极教育、督促师生员工履行安全防范职责。 2、各二级学院、部、班级做好学费、教材费的及时收缴工作,避免学生收取、随意携带、存放大量现金,督促提醒学生该缴纳的现金及时缴纳,该存进银行的尽快存入银行,必须随身携带的务必认真保管或安全存放。禁止由学生收取班费或教材费。 3、在清理打扫卫生区积雪冰雪工作期间,务必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劳动期间注意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 4、教育提醒本院、本班、宿舍学生离开教室、宿舍后,务必做到关窗锁门,关闭电灯等电器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提请在公寓住宿学生休息或睡觉时要关好(扣好)门窗,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折、手机等贵重物品。 5、因为部分公寓楼二楼和顶楼下层有外延雨檐,师生员工可以通过雨檐进出同层各个宿舍、教室,而此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务必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管理教育,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处严惩不怠。 6、严禁师生员工在教室、宿舍内及公共场所吸烟、喝酒,以免引发火灾事故。严禁学生携带各类管制刀具、棍棒和危险物品。对于违反者将按照学院规章制度予以严处。 7、各二级学院、处要做好本部门教职员工、办公室内公私财务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和存放工作,避免因防范意识不强而发生案件。 8、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院及各二级学院综合治理整体安排,尽快做好对参加实践实习学生的指导教育,尤其加强安全、防范宣传,遵纪守法宣传教育。 9、教育、通知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开学后执行《学院关于加强进出学院大门的管理规定》,进出各个大门时,请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工作卡,配合做好学院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10、因防范意识不强而发生治安案件的,按《新疆农职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根据数额的多少进行处罚和扣分,数额较大的对照一票否决制进行否决。
特此通知! 学院保卫处 200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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