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兰老师(中)在讲课时的情景
11月29日下午,我院在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一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培训班。本次专题讲座邀请了昌吉州劳动局仲裁科科长马玉兰老师授课。学院院长王毅及各二级分院、各部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马玉兰就当前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和学院联系比较密切的内容,比如:订立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讲解,并及时回答了学员所提出的疑问,使大家对新出台的这部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

认真作笔记
同时,马玉兰还指出了新的劳动合同法的优越性:第一,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第三,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它的适用范围比过去更加明细化,强化了劳动者在其所在的企业中参政议政的权力。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学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学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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