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概览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图片新闻 媒体报道 通知公告 视频新闻 迎评在线 思政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新闻网 >> 图片新闻 >> 正文
 
开展《合同法》学习 保障劳动者权益
我院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班
 
作者:庞玉江 王玉清…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0 20:52:42
 

 

马玉兰老师(中)在讲课时的情景

1129日下午,我院在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一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培训班。本次专题讲座邀请了昌吉州劳动局仲裁科科长马玉兰老师授课。学院院长王毅及各二级分院、各部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马玉兰就当前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和学院联系比较密切的内容,比如:订立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讲解,并及时回答了学员所提出的疑问,使大家对新出台的这部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

认真作笔记

同时,马玉兰还指出了新的劳动合同法的优越性:第一,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第三,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它的适用范围比过去更加明细化,强化了劳动者在其所在的企业中参政议政的权力。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学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学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努力。

新闻录入:庞玉江    责任编辑:庞玉江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图 片 新 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新闻来源:新疆农职院”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链接、转贴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 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新闻来源:新疆农职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新闻来源:XXX(非新疆农职院)”的转载稿,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 如因转载稿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 点 新 闻
    推 荐 新 闻
    相 关 新 闻
    没有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邮编:831100
    网站维护: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站长E-mail:dlk@xjn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