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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技能鉴定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0 17:39:4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有关通知和自治区《关于举办200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新职领办字[2009]5号)精神,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将于20096月在天津举办。按照自治区总体部署和参赛要求,我区将于今年5月上旬举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为在本次大赛中取得好的成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就业为导向,实现职业技能大赛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与专业教学实际相结合,与就业岗位需求相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适应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水平;适应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学生技术创新意识及能力;突出职业道德、个人技术应用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促进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组织领导

我院大赛成立200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王毅

副组长:杨贵泉

成员:段永照  宋妍  朱立宏  杨功元  吉文丽  李增萍

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能鉴定中心

参加大赛的二级学院成立执行小组。

三、参加比赛项目

(一)中职学生组:计算机应用技术。该项目由新疆化工学校承办。由软件技术学院组队参加。

(二)高职学生组

1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该项目由学院承办,由软件技术学院组队参加。

2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沙盘模拟参加工商管理类“教指委”组织的全国大赛)。该项目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承办。由经济贸易学院组队参加。

四、比赛组织

(一)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

(二)大赛时间定于200959-10日举行

(三)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并注明参赛项目,经学院校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填写学校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一并寄到大赛各筹备处。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42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设综合团体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和选手予以奖励。选手参赛专业项目能与国家职业资格对接的,成绩合格,颁发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前三名选手,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自治区将组队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五、其它事项

(一)参赛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认真组织落实,并将参赛实施方案于427日上午12时前交到技能鉴定中心。

(二)为了加强大赛的宣传工作,便于及时掌握各参赛二级学院备战大赛的最新动态,各参赛二级学院每周一下午18时前将备战大赛的相关信息(学生备战大赛、领导重视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交到技能鉴定中心,邮箱:lzp_0514@163.com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鉴定中心

                                    200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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